來源:來源:蘭州晨報
作者:李升
2017年7月12日,記者從甘肅省公安廳交警總隊獲悉,為規(guī)范甘肅省校車安全管理,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車輛運送學生上下學行為,大力提升學生上下學交通保障能力,有效預防校車交通安全事故,甘肅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決定即日起至12月10日,在甘肅全省范圍內(nèi)開展校車交通安全攻堅治理工作。
治理內(nèi)容和問題包括:校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監(jiān)管不到位問題;校車超員、超速、不按審核路線行駛、校車行駛路線不符合有關通行條件等問題;校車逾期未報廢、逾期未檢驗和交通違法未處理問題;采用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三輪摩托車、三輪電動車、拖拉機以及拼裝車、報廢車等車輛接送學生行為;家長或其他社會單位自行包租非法營運車輛運送學生上下學及超員接送行為;未成年人騎乘摩托車上下學和未滿12周歲兒童騎自行車上下學行為;學生闖紅燈、隨意橫穿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學校門口及周邊道路交通標志標線、減速設施、人行道、過街天橋等交通設施不完善問題;校園內(nèi)未實行人車分流,交通標志不清、交通秩序混亂問題。
甘肅省公安廳要求,公安部門嚴格審查校車駕駛?cè)藛T的駕駛資格和安全駕駛資歷,對駕駛?cè)藛T不具備相應資質(zhì),以及發(fā)生過致人傷亡交通責任事故、飲酒和醉酒后駕駛的,一律禁止駕駛接送學生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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