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來源:鄭州晚報
作者:張競昳
記者昨日從河南省教育廳獲悉,即日起,河南省教育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省安監局4部門聯合在全省范圍內啟動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專項整治。
不符合條件
注銷校車駕駛資格
本次校車專項整治行動為期50天,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深入到轄區特別是農村地區每一所中小學校、幼兒園及校車企業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并采集信息,逐校、逐企、逐車、逐人見面,一個不漏。
信息采集的對象包括:所有為義務教育學生和幼兒園幼兒服務的學校及幼兒園自備校車和校車服務提供者提供的專用校車和城市公交公司、客運服務企業接送學生車輛。
我省還將全面清查校車駕駛人年審、交通違法、事故責任等情況,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嚴格依法注銷校車駕駛資格;對未及時年審或處理違法、事故的,要督促及時處理,務必在今年底前清零。
逃生錘等安全設備不全
不得接送學生
隱患排查過程中,全面清查校車使用許可、安全技術檢驗、安全設備配備等情況,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車標牌和報廢、拼裝、逾期未檢驗等安全隱患車輛,以及逃生錘、滅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設備不全或失效的車輛接送學生。
對面包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載客汽車接送學生的,嚴格依法進行處罰;對使用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的,依法收繳并強制報廢。對校車、接送學生車輛存在非法改裝、改型、拆卸或加裝座椅的,一律責令恢復原狀并處罰,未恢復原狀前不得接送學生。
企業使用非校車提供服務
吊銷經營許可證件
公安交警部門將重點加強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在上學、放學期間途經路線的巡邏管控,在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集中通行的重點路段、時段,增設臨時執勤點,加強路面執法檢查,嚴打“黑校車”。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的企業或者個體經營者,違反《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情節嚴重的,由交通運輸部門吊銷其經營許可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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